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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门球协会 关于《办赛指南(征求意见稿)》 《参赛指引(征求意见稿)》和《风险防控机制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9 3193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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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门球协会

关于《办赛指南(征求意见稿)》

《参赛指引(征求意见稿)》和《风险防控机制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四川省门球赛事活动的组织管理,促进门球赛事活动健康发展,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四川省体育局有关工作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省门球协会修订了《门球运动办赛指南(征求意见稿)》《门球运动参赛指引(征求意见稿》和《门球项目风险防控机制(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届人士有如意见,请于2022年5月6日17:00前,将意见以邮件或书面形式转四川省门球协会。    

联系单位:四川省门球协会(成都市武侯区玉林北巷7号)

邮政编码:610044   联系人:张士国, 电话:13981885767 邮 箱:273602133 @qq.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门球运动办赛指南》

2.《门球运动参赛指引》

3.《门球项目风险防控机制》

                            四川省门球协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

四川省门球协会门球运动办赛指南

 

一、前言和总则

为规范四川省门球赛事的组织管理,保护赛事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该项目赛事健康发展,根据《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2020年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5号),体育总局、公安部2021年印发的《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21〕2号);体育总局等11部委2021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的意见》(体规字〔2021〕3号);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建立健全体育赛事活动“熔断”机制的通知(体规字〔2022〕3号);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户外运动项目赛事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体规字〔2022〕4号)精神和中国门球协会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赛事所指的门球赛事是指在四川省内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的门球赛事(以下简称“赛事”),包括但不限于:

1.国家体育总局主办或与我省共同主办的在四川举行的门球赛事;

2.中国门球协会主办的在四川举行的门球赛事活动。

3.四川省人民政府和省体育局主办的全省综合性运动会门球比赛。

4.四川省体育局主办或与省政府其他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性门球赛事活动。

5.四川省门球协会主办的,各级门球协会等体育社会团体、相关部门以及其他社会力量主办的综合性赛事活动中的门球比赛或单独进行的门球赛事活动。

6.以盈利兼顾社会效益为目的,通过经营实体的社会化运作,举办的商业性门球赛事活动。

二、举办门球赛事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条件

(一)主办方获得该赛事及相关器材设施的使用权,同时有与赛事规模相适应的15米×20米的人造草坪门球场(4-6片连片的人造草坪门球场)。

(二)配备的组织机构、管理人员和竞赛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与赛事的规模、内容相匹配。

(三)有与赛事规模相适应的组织经费。

(四)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505号)、《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5号)有关规定和要求)。

属于必须报批的赛事,主办单位应当依法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材料。

1.赛事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及组织方式;

2.本项赛事活动安全责任主体,包括直接责任方、监管责任方;

3.本项赛事活动场所可容纳的人员数量,以及活动预计参加人数;

4.本项赛事活动场地设施、应急救援、医疗卫生、交通安全、自然灾害等各类应急预案;

5、其他规定报批的内容。

三、竞赛组织与管理

(一)以安全、有序组织竞赛为首要目标,做好赛事活动各项工作。鼓励未规定报批的赛事活动组织机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单位),报备真实、准确、完整的材料。

(二)须成立赛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对竞赛组织、安全保障、医疗救护、卫生检疫、交通保障等基本职能进行统筹协调和工作落实。组委会应至少包含综合协调、竞赛、安保、防疫、交通、医疗、宣传、市场、志愿者服务等部门。

(三)赛事主办、承办、协办、执行等各方签订协议,约定安全责任,明确赛事活动组织分工和职责;做好各项保障工作,负责赛事活动安全;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及各类相关应急预案,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确保提供的场地设施、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和安全的标准,并承担应急救援的安全义务。

(四)赛事活动组织者要建立赛事活动现场应急指挥组,全程负责赛事活动的安全和应急指挥。

(五)具备条件的大型或重要门球赛事活动的组委会应当建立临时党组织,加强党对本项赛事活动的领导。

(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赛事活动反兴奋剂职责,积极配合反兴奋剂组织开展宣传教育以及反兴防兴相关工作,采取措施防范兴奋剂风险隐患。

(七)赛事场地、设施、器材、标识要求等,按照国家最新颁布的《门球竞赛规则和裁判法》和该项赛事竞赛规程执行。

(八)主、承办方在赛事活动举办前,须在举办前30日,通过官方网站和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鼓励和支持其他主(承)办方在赛事活动举办前,通过包括政府网站在内的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开赛事活动的基本信息。公布的竞赛规程至少应包括竞赛的名称、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时间、地点、参加单位、项目设置、参赛资格、竞赛办法、报名办法、卫生检(防)疫要求、奖惩办法、组委会联系方式等。

(九)因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控因素确需变更时间、地点、内容、规模或取消赛事活动的,主办方应当在确证相关信息后及时公告。因变更或取消本项赛事活动造成承办方、协办方、参与者、观众等相关方面损失的,应当按照赛前签订的协议依法予以补偿。

(十)本项赛事活动中有外籍人员参加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组委会的管理。

(十一)组委会应采取多种报名方式保障参赛报名顺畅,对参赛运动员的年龄限制和其他要求如下:

1.青少年赛事按照各类比赛竞赛规程要求执行。

2.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参赛,组委会需要求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签署参赛声明和安全责任书。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单独参加赛事活动的,须由其监护人明确相关风险并签署承诺书。

4.本项赛事活动对参赛者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主办方或承办方必须要求其提供身体状况证明和承诺书。

(十二)组委会应将竞赛、交通、安保、医疗、卫生检(防)疫等赛事实用信息于赛前向参赛队伍、媒体、工作人员进行及时和全面的提供,制定发放参赛指引(也可网上公布,自行下载学习阅读)。参赛指引至少应包括报名赛事规程介绍、赛区交通指南,以及人造草坪门球场平面图等赛场介绍。

(十三)组委会应准确记录每个参赛队的比赛成绩并及时公布,在赛后将成绩册或成绩证书提供给参赛选手(可网上公布,自行下载打印)。具备条件可采用赛事信息系统提供成绩的实时查询服务。

(十四)赛事计时设备须按照竞赛规程要求执行。

(十五)裁判员

1.根据中国门球协会和裁判员管理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就近的原则确定裁判员,选派符合赛事活动专业性要求、具备相应技术等级认证的裁判员参与执裁。

2.组委会设立裁判员委员会,在赛前进行专题工作会议和技术会议,明确裁判员岗位设置,对竞赛组织细节进行培训和工作部署,重要岗位须对裁判员级别进行要求和限定。

3.组委会应为赛事全体裁判员提供统一的服装或标识。

(十六)志愿者

1.赛事组织机构依法做好本项赛事活动志愿者的招募、培训、保障和激励等工作。鼓励志愿者服务组织参与公益性赛事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提供志愿服务。

2.组委会应根据赛事规模匹配同项适应的志愿者数量,赛前明确志愿者服务岗位和工作职责,明确服务要求。

3.组委会应为所有参加赛事服务的志愿者提供统一的服装或标识。

四、安保和交通保障

(一)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制。赛事活动的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等组织者须在赛前召开风险研判分析专题工作会议。根据本次赛事活动的场地、规模、环境、气象、参赛人员等特点和条件以及疫情防控形势,有针对性地制定包括“熔断”机制在内的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预案。赛事活动组织者在公布报名条件、参赛要求时,应当向参赛各方告知“熔断”机制启动条件、程序、处置措施、法律后果等内容,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二)各类赛事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规定来组织安保和交通保障工作。

(三)组委会须制定详尽周密的赛事安保方案,落实安全责任制度。方案包括比赛场地和赛区伙食、住宿、交通等各个方面,明确安全措施、安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做好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在赛场重点区域加强巡逻防控,确保比赛安全有序进行。

(四)根据赛事规模和场地条件,配备与本项赛事活动安全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安保人员以及其他安全工作人员。组委会须制作赛事证件,对赛场各区域进行严格管理。

(五)按照公安机关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对进入赛场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当人员达到核准数量时,立即限制入场,确保赛事活动现场秩序和安全;对妨碍赛事活动安全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六)组委会须保障本项赛事活动的消防设施、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须落实该项赛事消防灭火、应急疏散等应急救援措施并组织演练。

(七)组委会须保障本项赛事活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

(八)赛事组织机构应在赛前对比赛活动涉及的道路交通进行实地勘察,制定并落实确保赛事交通安全的方案。必要时对涉及赛事车辆的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专题培训。如赛区需要交通管制,需经当地公安部门认可批准后实施。

(九)组委会根据赛事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赛场人员分布方案,划定相应规模的人员聚集和疏散的安全区域。如是规定报批的赛事活动,人员疏散方案需经当地公安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十)组委会须加强观赛环境管理,维护赛场秩序,防止打架斗殴、拥挤踩踏等事件发生,防止不文明不健康、有侮辱性或谩骂性、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反社会倾向等方面的言论、旗帜和标语出现,严禁携带危险品出入赛场。

(十一)赛事活动过程中如若发生公共安全事故、治安案件的,组委会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五、医疗保障

(一)在比赛期间须配备急救设备(包括AED等专业救护设备)和专业医务人员,必要时配备卫生检(防)疫人员,确保及时发现并能在最短时间内在现场实施急救并将危重伤病人员送到指定的医疗机构。

(二)组委会应详细列出比赛中医疗救护点的位置和其提供的医疗救护服务,并在赛事现场设立带有标志明显的急救紧急专用通道。该项赛事医疗救护人员没有到达指定岗位,赛事活动不得进行。

(三)组委会须在正规医疗、卫生检(防)疫机构的指导下制定比赛的医疗和防疫检(防)疫方案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

(四)组委会须指定距离赛场较近的达到竞赛规程要求的医院作为指定医院,并详细标明地址。如有必要需和公安、医疗、交通管理部门协商,开通绿色急救通道。

(五)组委会应根据赛事实际情况安排足够的救护人员和医疗救护车,同时在赛场安排足够的医疗志愿者进行服务,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报告并开展救治工作。

(六)组委会应明确医疗救护、检(防)疫服务中所发生的费用的经济责任。

六、赛事推广

(一)组委会应积极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媒体工具,进行赛事新闻发布和赛事宣传,多元化展现门球运动特色和赛事良好氛围,扩大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积极宣传全民健身和门球运动,鼓励广大群众观摩比赛。

(二)组委会组织的相关活动及发布的赛事广告和媒体宣传内容必须真实、健康,不得误导、欺骗参赛者和消费者。要确定本项赛事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宣传口径。

(三)组委会应做好本项赛事媒体报道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建立门球赛事媒体素材资料库。

七、市场开发

(一)各类赛事广告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组委会应自觉接受当地工商、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二)组委会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活动的有关规定,严禁接受烟草赞助,酒精含量高于20%以上的酒精产品不能作为冠名赞助商。

(三)如有必要应组织市场营销、投资、企业策划方面专家,根据赛事实际情况制定本项赛事活动的“市场开发计划”,在组委会统一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实施市场开发,充分利用赛事资源吸引合作伙伴和赞助商,做好赛事活动营销。

(四)组委会通过赛事获得的社会捐赠,包括资金、物品、礼品等必须严格管理,对给予捐赠的集体或个人相应的荣誉回报。

八、其他

(一)举办社会福利募捐性赛事,应当经民政部门核准。举办赛事获得的收入除支付必要的成本开支外,必须全部交付受捐人,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中提取报酬。

(二)为切实保障参赛人员人身权益,建议主办、承办单位为参赛人员购买组织责任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各类赛事组委会均应在赛事组织中注意勤俭办赛、节约自然资源,保护自然环境。

(四)根据赛事规模配备垃圾回收设备或垃圾回收和服务,确保比赛结束后赛区不遗留任何赛事废弃物。

九、监管检查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各级门球协会,根据职责分工,对省内相对应的各类门球赛事活动承担监管责任,对赛事活动参与各方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中国门球协会和四川省体育局关于赛事活动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并造成不良后果和社会影响的赛事将依规进行相应处理和处罚。

(一)在赛事活动举办前监督检查时,发现相关单位安全管理承诺内容与现场实际不相符,应责令该单位暂停赛事活动筹备工作,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通报该项赛事活动审批机关撤销该项赛事举办资格,或通报该项赛事活动监管单位暂停该项赛事筹备工作。

(二)在赛事活动举办期间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主办和承办单位整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停止该项赛事活动;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在赛事活动举办前或举办中发现有涉嫌不符合条件、标准、规则等规定情形的,或收到有关单位、个人提出相关投诉的,应当及时查处,督促整改。

(四)赛事活动相关组织与个人未及时整改的,须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要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风险或隐患;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交并积极配合协调处理。相关查处或移交处理的情况,应当向投诉举报人反馈。

(五)对于类似违规办赛、低质办赛、虚报信息、消极比赛、使用兴奋剂等不良现象要引起高度重视,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情况,主动或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弄清事实,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并公开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赛事活动各级监管单位将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各类体育工作考核评估体系,定期组织对赛事活动质量,包括组织机构整体水平、安全工作、人数规模、层次规格、服务保障、社会影响力等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并将结果作为对年度考核、诚信管理、赛事补助或政府购买服务的依据。

十、其它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一、本指南根据中国门球协会和四川省体育局关于赛事活动管理相关规定定期进行修正和补充。

十二、本指南解释权属四川省门球协会。



附件2

四川省门球协会门球运动参赛指引

 

为保护门球赛事参赛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门球运动良性、有序、健康发展,特制定四川省门球协会参赛指引。其目的是规范由四川省协会主办的赛事活动,为参赛人员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确保门球赛事安全有序举办。

一、赛事报名

(一)认真阅读竞赛规程

竞赛规程是组委会举办比赛的纲领性文件,主要包括竞赛名称、主办、承办、协办单位、举办时间、地点、参赛单位、竞赛项目、竞赛办法、参赛办法、奖励办法、疫情防控、安全工作、经费、赛风赛纪等以及赛事组织方的特殊要求。竞赛规程一般会在相关微信公众号、四川省门球协会微信工作群上提前公布,以便参赛者根据规程合理安排训练、提前安排行程、积极做好参赛准备。

阅读竞赛规程时要特别注意:

1、食宿费是否按大会组委会统一标准收取,提前离会是否退费。

2、是否需要缴纳参赛费或赛事综合服务费。

3、是否要求派随队裁判员及裁判员技术等级,如没有随队裁判员其代聘费标准。

4、赛事交验居民身份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体检证明、自愿参赛责任书、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以及超龄运动员是否允许参赛及相应要求。

(二)评估健康状况

  门球赛事主要以中老年人群参赛为主,参赛者在赛前应该到正规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结合体检报告评估自己的身体状况,确保是否可以参加比赛,报名前还需要详细阅读自愿参赛责任书,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以及其它不适合相关运动的疾病。

(三)评估能力状况

门球赛事主要分为团体赛、单打、双打等项目。如比赛设置了团体、单打、双打等多个项目的比赛,要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量力参加,不能因为参加多项目比赛造成身体过度疲劳。

(四)提交报名信息

经过多方评估以后,确定参加比赛者,要按照竞赛规程中报名表的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按照竞赛规程中指定报名通道进行报名,提交报名表后应与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确保报名成功。如有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应在报名截止前书面通知组委会。报名表中一般会要求填写1-2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要确保报名表中填报的联系人电话畅通,避免出现提交报名表后沟通不畅的情况出现。

二、行程安排

门球赛事的参与者多为中老年人,一旦确定参加比赛,尤其是偏远地区的参赛队,应提前安排购买车票,切实需要自驾车前往赛区的运动队要,要提前规划好行车路线,途中要注意行车安全。出发前还需查询当地的天气情况,以便携带适合的衣物。还应根据自己的状况备一些常用药物。

三、报到、适应场地

到达比赛地后,第一时间应安排报到,要配合赛事组织方工作人员交验审核居民身份证原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健康体检证明、自愿参赛责任书、疫情防控的相关证明资料,缴纳食宿费和参赛服务费,领取秩序册等赛事资料。如果赛事承办方提供赛事服务指南的,领队、教练教练员一定要认真阅读,并通知到全体参赛人员。

领队、教练员要提前了解是否安排赛前练习,提前去场地查看,适应场地,了解路线,为比赛做好准备。

四、按时参加组委会暨裁判长、教练员联席会议

组委会暨裁判长、教练员联席会议由赛事组委会组织,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相关负责人、各运动队领队、教练员、裁判长、仲裁共同参加,组委会主要议程包括承办单位负责人通报赛事筹备工作;赛事承办单位相关负责人就赛事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提具体要求;赛事主办单位负责人针对赛事的组织情况、竞赛情况、赛事安全及疫情防控工作提总要求。裁判长、教练员联席会议由裁判员主持,联席会议主要就竞赛工作和裁判员工作情况进行说明。尤其是一些特殊情况和要求都会通过联席会议通知和说明。各参赛队领队、教练员在会议结束后应将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到全体参赛人员。

五、调节心态

赛前一天应充足睡眠,防止赛前的过度兴奋,消耗精力,影响第二天的比赛成绩。赛前一天不要饮酒,避免带来身体不适。实践经验表明,赛事级别越高,心理压力越大,关键时刻能否保持良好心态亦是比赛胜负的关键。

六、参赛物品

比赛之前要准备好参赛使用的物品,最好列出清单,按照清单准备物品,避免遗漏。

服  装:在门球团体赛中,服装要求统一,各运动队应提前准备好,避免因服装问题影响比赛成绩。

号码布:提前准备好号码布,由领队或教练员携带。

指挥部:指挥笔是教练员在指挥运动员打球时使用,应提前做好准备。

计时表:计时表用于记录每场比赛时间,每个教练员应携带一个,确保比赛中使用。

队长、教练员袖标:赛事中要求队长和教练员必佩戴袖标,请队长和教练员提前准备。

队名签:在报到时领取的资料里有自己运动队的队名签,领取资料时要注意检查。

球  杆:每个队员一支,一般为自己使用习惯的球杆。赛前再次检查自己球杆的情况,提前调整好高度,并自查是否符合中国门球协会队员球杆的要求。

门  球:每个参赛队最好自己携带一副球,可在练习时使用,比赛时大会统一准备比赛用球。

门球鞋:门球比赛用鞋为平底运动鞋。切勿穿高跟鞋、皮鞋。

帽  子:运动员根据自身需求、天气情况酌情准备。

雨  衣:每名运动员须备一件一次性雨衣。

防晒品:高温天气比赛时涂抹防晒霜,防止晒伤。

饮用水:根据个人习惯,准备好水杯或矿泉水等饮料。

七、饮食安全

吃清淡易消化的食物,不要吃的过饱,避免食用平时没有吃过的食品或饮品以及生冷食物,防止比赛中肠胃不适,赛事期间避免饮酒。

八、赛前检录

提前阅读秩序册中的比赛安排,了解本队的比赛时间和场地,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提前上好卫生间,赛前15分钟由队长进行选攻,选攻结束后立即组织队员佩戴号码布,在场地候场等待裁判员呼叫检录。同时检查自己队伍的服装是否整齐统一,队长、教练员标志是否佩戴整齐,号码布是否佩戴齐全。

九、比赛中的心态调整

比赛中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切勿激动,无论输赢要保持平和的心态。

十、赛事纠纷

在比赛中出现赛事纠纷,应由队长或者教练员向裁判员提出并说明情况,避免吵闹扰乱比赛的正常进行。

十一、核对成绩

每场比赛结束,全体队员在赛场的三角区域(或听从裁判员安排)列队,核对成绩,并由队长签字。

十二、及时总结

每天赛事结束后,教练员和队长召集运动员进行小结,为下一场比赛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并相应作出调整。

十三、按时参加开、闭幕式

开幕式和闭幕式是一场赛事的两个重要仪式,要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列队,充分展示本队的良好形象。

十四、突发情况的处置

在赛事期间如果出现身体不适,立即向教练员报告并及时处理,切勿逞强勉强比赛,一方面及时向组委会报告寻求帮助,另一方面及时求助现场的医疗救组医务人员进行诊治,确保身体健康。

如比赛期间发现疫情和发生不可预测的自然灾害,需要启动“熔断”机制时,各参赛队要积极配合赛事组织方做好人员疏散和善后工作,确保全体参赛人员的安全。

十五、返程安排

    提前安排好返程的车票,自驾车返程的运动队,一定要注意行车安全,确保返程途中安全。

十六、参赛守则

(一)上场比赛的运动员须统一服装,穿平底运动鞋。教练员、队长须佩戴中国门球协会统一制作的标志,违者不得参赛。

(二)队伍比赛用球及球槌须为中国门球协会合作伙伴、器材供应商产品。企业名称和品牌登陆中国门球协会网站查询,网址:www.gateball.cn。球槌端面几何形态不限,但必须是平面。

(三)每队比赛时只允许 1 人指挥,违者按妨碍比赛行为处罚。

(四)比赛严格按照“全国门球竞赛纪律规定”执行,以下行为将视其情节分别给予警告、取消得分、取消比赛资格或禁赛等处罚。(1)无理取闹,不服从裁决;(2)以消极行为参赛;(3)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十七、其他

本指引最终解释权属于四川省门球协会。

 

 

 

 

 


 

附件3

四川省门球协会门球项目风险防控机制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门球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水平,提高赛事活动应急处置能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2020年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5号),体育总局、公安部等11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的意见》(体规字〔2021〕3号),体育总局关于建立健全体育赛事活动“熔断”机制的通知(体规字〔2022〕3号)精神和省体育局、省体育总会相关要求,结合省四川省门球赛事活动的实际,建立制定四川省门球协会门球项目风险防控机制。

一、风险研判机制

(一)赛前要对赛事安全和疫情形势进行认真研判,按照赛事安全和疫情防控属地管理原则,承办单位要对赛事安全和疫情形势进行认真研判,在制定好赛事执行方案和完成赛事风险评估的前提下,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提出举办赛事的申报工作,如果承办地政府相关部门经过认真分析研判,认为不具备办赛条件,承办单位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主办单位报告,主办单位应及时印发延期比赛通知。

(二)赛事活动举办中,赛事组织方要加强赛事组织、场地安全、人员安全、信息安全等方面进行科学分析,密切关注参赛人员的身体情况,切实提高风险分析研判能力。赛事活动举办中承办地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再具备办赛的情形时,赛事活动组织者应当启动“熔断”机制。同时向承办地人民政府报告。

二、决策风险评估机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证评估过程的客观性,实现评估过程及结果公开化、评估主体多元化。在评估过程中,应定期对外发布评估进程和结果。

三、风险防控机制

(一)赛事组织方应当把赛事风险防控作为办赛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计划,制订适合门球项目赛事活动的《安全风险防控方案》、《赛事安全应急预案》、《疫情防控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风险防控的具体内容和基本要求,落实防控责任和措施。

(二)赛事组织方应当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检查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设置相应安全设施及标识,设置现场急救点并安排救护车和医务人员现场值守,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要求,保证比赛期间的秩序和各方面参赛人员的安全。

(三)赛事组织方应对活动组织者及参赛人员强化急救培训,帮助了解应急救护知识,掌握急救技能,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四)建议主办、承办单位为参赛人员购买组织责任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切实保障参赛人员人身权益。

四、风险防控协同

(一)赛事组织方应当积极联动当地卫生健康、公安、气象等部门,做好赛事活动的安全防控工作,科学制定和执行赛事活动的安全风险防控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和赛事安全应急预案、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二)需要第三方提供交通、食品、饮水、医疗等服务的,应当选择有合格资质的服务机构,依法签订规范的服务合同。

(三)赛事组织者启动“熔断”机制后,做出是否终止比赛的研判,分别向赛事活动主办单位及承办地同级人民政府赛报告,在赛事活动主办单位和同级人民政府做出终止比赛的决定后,应第一时间终止比赛。紧急情况下,赛事活动组织者应当及时启动“熔断”机制,并同时向主办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启动“熔断”机制终止比赛后,赛事活动组织者应当根据体事活动场地、参赛规模、环境等特点和条件,适时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会同公安、卫生健康、应急管理、交通、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和救助现场人员。

五、责任追究机制

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责任人和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作出处理。对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离岗培训、调离岗位,并由其承担相应责任,违反国家法律者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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